重慶星級酒店標識系統設計規劃要求
1. 酒店需有平面設計師為酒店內部及外圍設計一個綜合招牌系統。覆查酒店在標志上的規格和其標準的指引,其中包括在使用酒店標志上的細則。酒店會審核已提交的標志,以確保符合商標一致性的要求。
2. 為室內和室外主要的招牌提供必要的結構性支撐。在室外的招標需提供有照明系統。
3. 為酒店外部的雨蓬地區處設置招牌,并提供電力,以供照明之用。
4. 在酒店大堂雨蓬入口和酒店其他雨蓬入口處,需在行人和車輛迎面方向設有酒店招牌。其次的入口處例如宴會室,垃圾房,職員入口也需要有適當的標志識別。需在酒店外圍設有地方指示牌,包括交通用的方向指示牌,停車場和休憩地區等。
5. 酒店要求設有國際性的招牌,可參考酒店招牌的標準和招引。
6. 室內的招牌計劃包括以下各項,但不是限制的:
房間的識別 (客房號碼,行政酒廊,宴會房,餐廳,辦公室,后勤辦公室地區)
指示標牌(公眾地區,客房等)
升降機圖示
前堂部信息 (酒店尊貴客戶住房登記處,快速退房處等)
服務地區的識別 (制冰機,自動售賣機)
特別地區 (電話)
休憩地區的警告招牌
每天的活動信息系統或電子顯示版
有標志的大門
7. 需得到酒店管理集團技術支持部對客房號碼規定的確認。
8. 多功能廳的名稱是由酒店提供以易于識別。
9. 于每一多功能廳的每天活動信息板應是一塊海報架(固定于地面或墻身)或是電子顯示板。需與室內設計師確定電子顯示板的位置并配合電子和數據傳送的要求。
10. 保安和生命安全的信息招牌是因應酒店地點而改變的。酒店需要特別指示牌包括客房的逃生路線圖,樓梯和樓層的識別指示,在多功能廳的‘最多可容納人數’,游泳池內的‘沒有救生員當值’指示標牌和健身房使用規條。